因為鬧過離婚,丈夫尋思著拿回自己給妻子的錢,為此,他將取錢的丈母娘告上了法院。怎料,事情鬧大了,妻子也翻臉了,帶著兒子干脆離家出走了。
張某和李某去年1月結婚。婚后不久,妻子李某便懷孕了。為了照顧女兒,李某的媽媽搬來和小夫妻倆同住。
懷孕后,家中的開銷增加,夫妻倆商量著,將張某在婚前購買的一輛轎車賣掉,以節約開銷。
賣車所得的近7萬元錢,以張某的名義存進了銀行,存單放在家中供緊急情況下取用。
之后一段時間,張某與李某常常為一些家庭瑣事而大動干戈。
今年8月,李某向法院起訴離婚。張某著急了,孩子才半歲,兩人平時爭吵也就罷了,怎么還動真格了。他好說歹說將妻子勸了回去,李某撤訴。
誰知,離婚官司結束不久,張某就來到法院起訴丈母娘王某,要求對方返還擅自取走的存單中的錢。
張某稱,鬧離婚后,他多了個心眼,開始找尋放在家中的存款單,竟然發現存款單不見了,他到銀行查詢后才知道,原來是丈母娘擅自拿著他的身份證和存單,到銀行取走了這筆錢。
庭審當中,王某卻給出了完全相反的說辭。她堅持稱,去銀行取錢是受了張某的口頭委托,并按張某的意思,將其中6萬元存入了李某的賬戶,剩余部分則作為李某和兒子的生活費供日常開銷用。
李某證實了母親的說法。
王某認為,張某肯定是因為現在夫妻感情出現了問題,因此后悔當初把錢給了李某,所以才想出這么一招先把錢要回去。
第一次開庭在雙方的各執一詞中結束。
庭后,李某想到丈夫不僅后悔給了自己錢,還把一把年紀的母親告到法院,影響了母親的聲譽,她越想越生氣,索性偷偷帶著兒子離家出走了。
李某回家發現妻子不在,怎么都聯系不上,才發現妻子動了真格。
最終,張某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并登門向丈母娘道歉。李某這才帶著孩子回了家。(董怡 北瓔 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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