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新婚夜酒駕電動車,載剛剛金榜題名的表弟去看看大學校園,半路上,兩人與大貨車發生碰撞,雙雙身亡。事發后,交警劃定事故責任,法院判決表哥應賠償表弟12萬元。表哥新婚妻子與老父不能接受,至今法院判決未能執行。近日,表弟母親再次找到律師,讓其幫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1年9月23日,剛剛金榜題名的表弟王明(化名)來漢參加表哥王光(化名)的婚禮。表弟是農村人,來武漢后,處處覺得新鮮,外加考上大學后,對大學生活很神往。當晚表哥一時興起多喝了幾杯,表弟酒后也興奮不已,希望表哥能帶著他到剛剛被錄取的大學認認門。
當晚11時許,表哥撇下新婚妻子,騎電動車載著表弟去大學認門。不料在南湖大道湖北省農業科學院門前,電動車右側與劉強(化名)駕駛的貨車相撞,表兄弟倆均死亡。
事故發生后,洪山區交通大隊認定表弟王明無責,表哥王光與大貨車司機分別承擔事故40%、60%的責任。
隨后,表弟王明的母親李女士(化名)將王光的老父和新婚妻子,以及大貨車司機及其掛靠的運輸公司、保險公司告上法院。2012年初,洪山區法院依法判決,表哥王光的老父和新婚妻子與大貨車司機及其掛靠的運輸公司、保險公司連帶賠償其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42萬元。表哥的父親和新婚妻子要賠償表弟的母親12萬元。之后,大貨車掛靠的運輸公司不服判決,上訴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年5月,中院維持原判。
新婚喪夫,白發人送黑發人已是悲痛欲絕,還要再賠錢,這讓表哥的父親和新婚妻子萬萬不能接受,對法院判決一直未執行。近日,表弟的母親再次找到律師,讓其幫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湖北旗開律師事務所律師袁志權解釋,表哥雖亦不幸身亡,但其家屬在可繼承的遺產范圍內仍應對表弟的死亡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年末是交通事故高發期,在此提醒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超載、超速及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武漢晨報(見習記者賈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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