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苦追女友多年,為求結婚甚至允許對方“一個月后不能接受再離婚”,終于換得女方同意登記。未料婚后一個月后,女方發(fā)現懷上前男友的孩子,并堅持生下。男子憤而告上法院,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和婚宴費用。昨日,案件經廣州番禺區(qū)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xié)議自愿離婚,女方向男方賠償1元。
婚前婚后都拒絕同房
出生于1983年的李聰(化名),2008年通過同事介紹,認識了比自己小2歲的王慧(化名)。兩人在曖昧中度過2年后,王慧答應了李聰的追求。但此后,兩人還斷斷續(xù)續(xù)分合過幾次,每次都是王慧提出分手,李聰再通過短信、電話和禮物把王慧哄回來。
2012年6月,李聰求婚,王慧勉強答應了。此后,李聰按照女方的禮數和規(guī)矩送上彩禮,包括人民幣2萬元和龍鳳鐲、金鏈、金牌、白金項鏈等首飾。
2013年1月4日二人登記結婚,但登記之后,王慧一直不愿住到李聰家,二人多次爭執(zhí)。
2月3日,夫妻倆在番禺一家五星級酒店舉行婚禮,大宴賓客26桌,花費21萬元。其后,王慧仍以各種理由拒絕與丈夫親熱,婚前婚后二人一直沒有發(fā)生過關系。
自稱酒后一夜情懷了孕
2月9日,王慧終于對李聰吐露真情:她懷上了前男友的孩子。王慧說,登記后第五天,因與李聰發(fā)生爭吵,自己到酒吧解悶,與前男友發(fā)生了一夜情。
雖然備受打擊,李聰還是對王慧說,只要她打掉孩子,他愿意和她繼續(xù)生活。但王慧表示,自己已流產過兩次,如果再流產可能無法生育,堅持要生下來。李聰忍無可忍提出離婚。更讓他震驚的是,根據孕檢時間推算,王慧的懷孕時間其實是2012年12月底,也就是結婚登記前夕。
2013年3月22日,李聰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王慧退還彩禮和21萬元婚禮費用,同時支付過錯損害賠償金15萬元,并向自己及父母賠禮道歉。
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王慧退還彩禮,承擔因婚宴而產生的14萬元債務,并向李聰賠償過錯損害賠償金1元。(記者陳萬如 通訊員夏瑤瑤 )
【原標題】:苦追多年抱得美人 她卻懷上別人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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