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客趙某因在成都帝都國際酒店(以下簡稱帝都酒店)住宿時被蟲咬,起床檢查發現床上有若干小蟲。回京后,被叮咬的患處遲遲未愈,趙某前往北京多家醫院檢查治療。后趙某就賠償問題多次往返成都、北京兩地,與酒店協商但均未果。于是,趙某起訴酒店,請求賠償包括精神撫慰金在內的多項損失。
昨日,省高院作為3·15典型案例通報:高新法院審理后,依據侵權責任法判決,被告帝都酒店除支付趙某的各項損失外,還需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1000元。法官稱,今日正式實施的新《消法》首次引入精神損害賠償,即日起,符合條件的消費糾紛也可通過新《消法》索要精神撫慰金。
入住酒店被蟲咬
訴請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
2013年6月,北京市民趙某到成都出差時入住了帝都酒店。當晚,趙某感覺被叮咬,起床檢查發現床上有若干小蟲。趙某隨即與酒店負責人進行協商,要求去醫院檢查身體并要求酒店方將小蟲送檢以確定小蟲是否有病毒,但雙方協商未果。
當晚,趙某報警后獨自前往醫院就診并更換了酒店;鼐┖,被叮咬的患處遲遲未愈,趙某前往北京多家醫院檢查治療。后趙某就賠償問題多次往返成都、北京兩地,試圖與酒店協商但均未果。
后趙某以健康權受到侵害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法院判令被告公開書面道歉,出示事發時小蟲的檢測報告,并要求被告支付醫藥費、交通住宿費、誤工費24018.74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高新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帝都酒店作為住宿服務提供者,對入住其酒店的原告趙某應盡到合理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由于被告帝都酒店提供的住宿服務導致原告趙某被不明小蟲叮咬,并造成損害,被告帝都酒店應在原告趙某損害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高新法院判決,帝都酒店賠償原告趙某各項損失2374.74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駁回了其他訴訟請求。
新《消法》今日生效
消費者可據此訴請精神損害賠償
審判法官指出,原告趙某與帝都酒店之間既存在消費關系,也存在侵權關系,據此,原告既可依據《消法》起訴維權,也可依據《侵權責任法》起訴維權。兩部法律之間有法條競合的部分,但由于該案審理期間,新《消法》尚未生效,尚不能依據該法進行判決。
這起案件的判決依據了《侵權責任法》及司法解釋。根據該法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害人因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請求被侵權人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本案被告帝都酒店未在合理范圍內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確已造成原告趙某精神壓力和感情傷害,綜合分析本案事實并根據被告的過錯程度、侵權場所、所造成后果等情況,法院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為1000元。
據稱,新《消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有侮辱誹謗、搜查身體、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權益的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今日,新《消法》生效后,消費者還可以據此訴請精神損害賠償。
高新法 成都商報記者 周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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