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撿玉石外表和普通石頭區別不大。
主人花200多萬元買來的石頭,僅僅離開10多分鐘,就被人偷走了?湖里刑偵大隊民警折騰一整夜,終于找回這塊石頭,原來是鄰居以為沒人要,撿回去砌了花圃。
昨日凌晨1時許,住在太薇山莊的吳先生報警,說價值200多萬元的玉石不見了。隨后,湖里刑偵大隊民警趕到現場,找到吳先生了解情況。
吳先生表示,這塊石頭是翡翠原石,是他父親10多年前,花100多萬元從廣西向別人收購而來。不過,這塊石頭還沒做過鑒定,200萬元的價格是根據市場估算的。
當天,吳先生請了司機從外面將這塊石頭和另外幾塊石頭運回住處,請專家來鑒定。他和司機將石頭搬到樓道口,因為小區有規定外來車輛不能長時間進來,司機只好先把車子開出小區。
此時已經是深夜,吳先生見四周沒人,就將石頭放在樓下自己先上樓。10多分鐘后,鑒定石頭的專家前來,吳先生和專家一起將石頭搬回家,發現少了一塊。于是,吳先生報警。
這塊石頭和普通石頭區別不大,會不會是被別人錯拿?湖里刑偵大隊和金山派出所民警分成兩組,一組人找物業調閱監控,另一組走訪附近的居民。
昨天早晨8點多,石頭終于找到了。原來,是女鄰居晚上下樓散步,看到樓下擺著好幾塊石頭,以為是別人不要扔掉的,于是撿了一塊,抱回家準備砌花圃。要不是民警說起,根本不知道這么值錢。
民警綜合考慮調查的情況,這塊石頭是放在小區的公共區域,當時吳先生也沒有在一旁看管。普通人也不知道這塊石頭的價值,女鄰居拿走時,對此不知情。因此,民警并未追究女鄰居的責任。 (記者 程午鵬 通訊員 劉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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