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9月中旬,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主持召開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動員會,全面部署中央和國家機關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
7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布《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
距離方案發布已過去百日,公車改革正在進行,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制定并上報車改總體方案。
記者注意到,《改革方案》公布至今,有關進行改革的公車范圍、車改后究竟能節約多少開支、發放車補會不會演變成“變相福利”等問題廣受關注。
近日,中央車改辦回應了這些質疑。就相關問題,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了一些長期關注公車改革的專家。
車改之后花錢更多?
前不久,某媒體一篇“某縣公車取消減千萬支出需發四千萬車補”的報道引起廣泛關注。報道以“湖南北部某貧困縣”的情況進行測算,稱車改不劃算:“一般公務車輛加起來也就100多輛,按照中央車改意見,即便全部取消這100多輛公車,一年可減少上千萬元的財政支出(包括司機工資、車輛維修等費用),但同時得拿出近4000萬元給全縣7000多名公務員及按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員發放車補。”
中央車改辦相關負責人隨后對媒體表示,這一報道對車改政策理解有明顯錯誤。按照車改政策,車改方案分級負責,各地確定補貼標準的前提是:改革后的公務交通支出必須低于改革前支出的總額,這也是車改的政策底線。
長期關注公車制度改革的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專門撰文分析,從“某縣”來看,原來有人認為,“某縣”的公車只有100多輛,經過媒體調查實際上是370輛。原來說的拿車補的公務人員有7000多人,實際上只有3000多人,大多數人的車補僅有500元多一些。
按照每輛車折舊、司機、運行費等加起來算10萬元左右,車改之前是3700多萬元,車改之后發車補1500萬元,加上執法車、機要通信車、極少部分領導的實物保障車按照50輛來算,也應該不會超過2000萬元,大體上與財政部科研所原所長賈康“車改節約50%”的估計相吻合。從浙江杭州、溫州、江西新余等地車改情況來看,即使把處級干部的車補定在2500元~3100元,正科級1000元以上,車改也可以節約25%~35%。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研究員沈榮華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衡量車改后是否實現節約目標的原則就是,取消公務用車后,原來用在公車上的支出,減去車改后的車補,有結余才是節約。原則上車改后比車改前的費用要低,但是也可能車改剛進行的一段時間內費用會反彈。方案剛出來時,對相關公車和人員還要處理,有的還沒處理完,這個時間內的公車開支還存在,車補也已經發了,這兩項支出都存在,就可能出現在某一段時間內的費用高于車改前。
究竟有多少輛公車
葉青認為,一個縣的公車有三大類:一類是“編制內的”,或者說是“體制內的”,在財政局有“公車戶口”,財政局在每年編預算時,要把每輛車的經費撥足。一類是“非財政養的”公車,這種車的購車費用來源可能五花八門,如有本系統上級機構為了開展一些業務而下發的車輛,這類車財政局是不養的,即使養也只是象征性地給一點,這類公車經費主要是自籌。
還有一類就是無法拿到臺面上說的,在有些部門,相關企事業單位可能會借車給他們用,而且費用“全包”,如辦好保險,送加油卡。這往往成為官員“有本事”的標志,一般的“弱勢部門”是沒有的。葉青將這一類稱之為“社會上養的”公車。
把“公車的口徑”說清楚了,“某縣”的公車經費就會有3個數字:一是財政預算上的養車費用;二是各單位養車預算加上單位自籌的養車費用;三是預算養車費加上單位養車費再加上“灰色養車費”。這種“灰色養車費”可能會出現在各種報銷憑證之中。
由于統計口徑不統一,迄今各地方乃至中央并沒有完整準確的公務用車數據。
2011年,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公布北京市的公車數量,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市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含區、縣、街道、鎮)公務用車實有數為6.2萬輛,其中市一級公務車2.09萬輛。
但北京曬公車的做法沒有引起其他地方的仿效。雖然在同年5月,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求各地自查自糾,并對公車逐輛登記,不允許遺漏、瞞報,以徹底摸清車輛總數,然而清查結果卻始終沒有發布,只在一年后透露了兩個數據:中央國家機關本級一般公務用車壓減達35%,全國共清理出違規公務用車19.96萬輛。
一位參與車改補貼成本測算的專家透露,制定車改方案時分別參考了“寬口徑”和“窄口徑”。“最窄的口徑”是僅僅計算購置及運行車輛費用。與公車相關的司勤人員的工資、社保、住房等成本,以及停車位等附屬設施建設等費用被納入“寬口徑”測算,參與者都認為后者數字驚人,但過于龐雜,“實際支出多少,是算不清楚的”。
按照“最窄的口徑”計算,以上年中央本級公車支出總額為基數,經過與交通補貼對沖,車改可以節約7%的費用。“7%也是很大一筆。”這位人士稱,中央高層采信了這個數據。他測算,如果按照寬口徑計算,應該可以節約30%支出。
曾經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的賈康的計算結果更加樂觀。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車改第二重效是減除今后陸續達到更新年限的公車更新成本,這將把減支幅度提高到27%。此外,如果將車輛處置收入納入計算,車改帶來的綜合節支率可提升到50%左右。
車補只補公務出行
按照《改革方案》,一般公務用車取消后,在城區或規定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補貼額度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告訴記者,目前頒布的補貼標準,是顧及在一個特定行政區劃內的公務活動,跨行政區公務活動則有差旅費補貼和報銷,因而未被納入其中。
蔡繼明說,以上補貼標準經歷了反復測算,發放范圍也經過仔細斟酌。首要考量的,是車改補貼總額加上成本費用,必須小于最小口徑測算得出的公車支出。另一個測算尺度是目前公共交通和出租車等交通狀況,以及中央各部門日常公務活動頻次和繁忙程度。
葉青說,有媒體報道中提到一位家住北京西三環的某部委的李司長,自己開車上班的路程約7公里,他一個月的油費約1387元。車改后補貼1300元,基本上夠上下班。實際上,不應該把上下班的遠近與車補數額聯系起來,這會誤導車改。
葉青表示,從“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這一條中,可以揣摩到,改革方案對上下班的費用這一點采用了淡化處理的方式。其原因,一是公務人員上下班遠近情況千差萬別,有的住在10公里之外,有的拐個彎就到了辦公樓,無法加以考慮。二是上下班屬于“八小時之外”,不在“公務交通”的范圍內。三是隨著基礎設施的完善,公共交通、道路都會越來越完備,自行解決困難應該不大。四是從其他國家的情況來看,多數國家對此是不考慮的,也有少數國家加以考慮,就是每個月要填報居住地點,財務部門計算駐地到辦公地點多種交通方式的不同費用,加以平均計算。由于我國處于車改的初期,要這么細化,還是有困難的。
沈榮華告訴本報記者,10月19日,財政部公布了修訂后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中央在京單位工作人員到遠郊區縣開展其他公務活動且實際發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費用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標準報銷。到常駐地以外參加會議、培訓的,會議、培訓期間執行會議和培訓費的相關制度。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
“這就是為了和公車改革做好銜接。 ”沈榮華說。
本報記者 王亦君 實習生 高穎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