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楊某告訴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每日新聞》的記者,孩子在未出生前,男友就與自己商量,準(zhǔn)備孩子出生之后把他賣掉,自己最開始是不同意的,但考慮到男友拖欠太多外債,只能同意賣掉孩子。
7月份,女孩楊某以8萬元的價格準(zhǔn)備賣給一個買家,但買家沒有同意,男方薛某又找了四個中介人,以8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在市區(qū)工作的丁某。
據(jù)記者調(diào)查,楊某男朋友是有家室的,他感覺這個孩子沒法處理,于是不想要這個私生子,就想把這個孩子賣掉。令女孩楊某沒有想到的是,賣掉孩子之后,薛某還是跟她分手了,并且卷走了賣孩子所有的錢。
據(jù)民警反映,楊某來報(bào)警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找回孩子,而是為了找到她的對象,挽回和薛某的感情。很快,警方已涉嫌拐賣兒童罪將薛某、楊某控制,而隨后買家丁某也迫于壓力,帶著孩子投案自首,在歸還孩子時已經(jīng)養(yǎng)了兩個月孩子的丁某對孩子有了感情,在歸還孩子的現(xiàn)場大哭。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嬰兒的父親薛某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收買嬰兒的丁某因有自首情節(jié)被取保候?qū)彛瑡雰旱哪赣H楊某也因正處母乳期被取保候?qū)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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