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市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但春節這兩天燃放行為不斷,而且導致惡果發生,除夕夜,南山區南頭街道辦南頭城社區的一棟民宅就因為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據家住南頭城社區的目擊者介紹,事故發生在當晚7時半許,此時正是人們吃團圓年夜飯的時間,外面不斷傳來燃放煙花爆竹聲,突然,他聽到有人在叫喊,出門一看,梧桐街1號的一棟民宅濃煙滾滾,并很快冒出數米高的明火。事故發生后,消防官兵趕到現場,約1小時后,大火被徹底撲滅。“火是滅了,可年三十的喜慶氣氛被搞沒了,尤其是同棟樓和附近的人,大家不僅沒有吃好團圓飯,而且還擔驚受怕了一晚上,強烈譴責燃放煙花爆竹的人。”目擊者表示。據稱,火災過火面積有數百平方米。
據南頭街道辦有關人員介紹,經有關部門初步調查,火災為小孩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發生事故的民宅一共有6層,著火處在第5層,但很快就燒到了6樓,好在當時兩層樓均沒有人居住,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作者: 羅國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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