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藍輝龍昨天,澳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說,澳門將分四批安裝1600多個“天眼”,以維持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有議員和市民擔心,“天眼”會侵犯個人隱私,以及錄制的內容被濫用。黃少澤表示,警方安裝和使用天眼,都將受到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監督,并會嚴格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
“天眼”將分四批安裝
昨天,澳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透露,政府計劃在全澳的公共場所安裝1620個“天眼”,工程分為4期進行,第一期的工作正有序進行中,未來會因應社會的變化及“天眼”的運作情況,再評估增加的數量。
黃少澤說,目前澳門社會治安保持穩定,嚴重犯罪保持低案發及零案發。“天眼”的安裝是響應社會安全而進行的部署及措施,世界各地很多國家都有同樣的舉措。安裝“天眼”的相關法律已于2012年制定及頒布,數據的使用有法律規定及監管、司法的監督,警方使用有關資料時會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
澳門立法會早在2011年就通過了《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即俗稱的“天眼法”。“天眼法”從立法之初就爭議不斷,有人認為雖然澳門也要引入高科技手段完善保安措施,但亦要考慮市民的隱私保護。在經過爭議和修改后,該法律在立法會獲得一般性通過,并從2012年4月開始生效。
澳門政府相關負責人解釋,根據法律規定,使用錄像監視系統須遵守合法性原則、專門性原則、適度原則和最少干預原則。在涉及處理及保護個人數據的事宜上,必須遵守《個人數據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保障私人生活隱私權。
根據“天眼法”的規定,錄像監視系統所收集的影像及聲音,在刑事訴訟程序或輕微違反訴訟程序的各程序階段中均構成證據數據。所收集的影像及聲音的保存期最長為60日,如構成證據資料,可保存至有關程序結束為止,并須于程序結束后30日內銷毀。
安裝要報個資辦審批
在澳門,個人隱私和個人資料的保護,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澳門特區政府專門設有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負責個人資料和隱私的保護工作。警方在安裝錄像監視系統時,須獲得行政長官的許可,并要嚴格遵守《個人數據保護法》規定。
個資辦主任馮文莊說,警方須將“天眼”的周邊環境、具體位置、影像模板等數據交個資辦分析,該辦依法有權就監視器的安裝及角度提供意見,以免攝錄到不必要的個人資料,正與保安司及治安警溝通及反映需要注意事項。該辦未曾反對“天眼”的位置,不過曾多次要求執法部門調整“天眼”的拍攝角度,警方亦已調整。
馮文莊認為,如何確保在公眾地方獲得的影像及聲音不被濫用,以及相關數據的儲存時限,都需要透過法律手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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