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凌晨一點多,盛泉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轄區一名婦女范女士報案被陌生男子猥褻。
范女士說,當時她和丈夫在門口發現了一雙藍色棉拖鞋,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但再出門時,這雙拖鞋竟然不見了。最終他們在六樓一戶出租屋門口找到了拖鞋,便報了警。后來他們下樓時,迎面見到一個小伙上樓。她一眼便認出這個戴眼鏡的“斯文”小伙就是那個色狼,當場跟丈夫抓住了他。
后來民警在樓下的草坪中找到了那雙棉拖鞋。面對民警手中的證據,小伙承認了自己的不恥行為。
民警了解到,這個小伙姓方,24歲,在萊山區一家外企上班。(記者侯艷艷 通訊員孫婷婷 許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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