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2012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7118人,不批準逮捕43554人,不捕率從17.5%上升到26.6%;共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6338件256426人,起訴215955人,不起訴14617人,不訴率從5.1%上升到7.3%。不捕不訴率均大大高于成年人,并呈逐年上升趨勢。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指出,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全面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政策,認真落實各項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未檢工作的健康發展依托于適應未成年人特點的制度機制建設。為此,檢察機關不斷完善未檢制度。
據會議介紹,2012年以來,最高檢先后出臺《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的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決定》《檢察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八項措施》。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一起,制定《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致力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嚴厲懲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制定這些司法文件,體現了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高度重視,也推動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進步”。孫謙說。
隨著相關制度的出臺,各地檢察機關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使未檢工作呈現新的局面,未檢實踐不斷創新。
有力執行特殊措施。2012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社會調查136963人次,落實合適成年人到場200547人,開展親情會見45432人,對犯罪嫌疑人開展心理測試12605人次,決定附條件不起訴8376人,進行犯罪記錄封存88869人,切實提升了幫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水平和效果。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人民檢察院、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檢察院建立集調查取證、心理咨詢、訓誡教育、法制課堂為一體的未檢工作區,重慶“莎姐談心室”等20余個以未檢檢察官名字命名的工作品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不斷完善社會化幫教體系。上海等地結合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繼續深化推進社會觀護制度;江蘇、浙江等地借助民間力量,在愛心企業建立社會管護基地;北京、四川等地委托司法社工、公益律師等開展社會調查。
注意加強協作配合,有效破解社會調查、附條件不起訴、跟蹤幫教、犯罪記錄封存等特殊制度在外來未成年人適用上的難題。如上海、江蘇簽訂了兩地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異地協助機制的協議。
全國檢察機關目前共成立有獨立編制的未檢機構961個,在公訴部門下設未檢工作辦公室736個,設專業辦案組1065個。
司法改革過程中,許多地方充分考慮未檢工作的特殊性,對未檢機構設置進行了探索。上海檢察機關制定了“一局五處+X”的機構整合方案,其中“X”就是指設置獨立的未檢等部門。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明確省級院和市級院要成立獨立的未檢主任檢察官辦案組,各基層院原則上成立獨立的未檢主任檢察官辦案組,年均案件量較小的院可以指定具有主任檢察官資格的專人負責未檢工作。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明確未檢部門為獨立內設機構,省、市院未檢處作為專業平臺和管理單元,基層院專設未成年人檢察官崗位。
加強機構建設的同時,各地檢察機關注重選派業務全面、富有愛心、耐心細致的骨干從事未檢工作,不少地方還招錄具備心理學、社會學、教育學等背景的人才進入未檢部門。
按照最高檢要求,各地將性侵害未成年人,拐賣(綁架)兒童,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遺棄、傷害、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納入未檢部門受案范圍。
一些地方就未檢部門受案范圍進行的有益探索,引起與會代表高度關注。比如,山東檢察機關嘗試將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控告申訴、刑事執行等工作交由未檢部門辦理。北京將全市未檢部門名稱統一為“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為在民事行政等領域開展未檢工作預留空間。
實踐中,“捕訴監防一體化”工作模式得到進一步落實,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面高效、協調一致的檢察保護。記者 劉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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