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印江自治縣原常務副縣長羅曉燕受賄一案。
庭審現場,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羅曉燕在擔任印江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印江自治縣經開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賄賂共計264萬余元。
經過控辯雙方激烈辯論后,被告人羅曉燕作了最后陳述:“做錯事了,就要接受國家的處罰,我心里有這個準備。確實是在最后放松了自己的警惕,一步步走到今天,親手把自己毀掉,感到很內疚,也很難過。希望法庭能夠從輕處判。 ”
由于本案案情重大,將擇期宣判。
羅曉燕簡歷:
羅曉燕,女,侗族,1970年5月出生,貴州江口人,大學本科學歷。
1987年9月—1991年7月貴州農學院食品科學系農產品貯藏加工專業學習;
1991年8月—1992年9月原銅仁地區經委辦事員;
1992年9月—1998年4月原銅仁地區經委經濟運行科科員;
1998年4月—2001年12月原銅仁地區經貿局經濟運行科副科長;
2001年12月—2008年12月原銅仁地區經貿局企業改革與管理科科長(其間:2002年9月—2003年8月掛職任貴州省原銅仁市茶店鎮副鎮長) ;
2008年12月—2010年2月原銅仁地區經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0年2月—2011年10月原銅仁地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其間: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掛職任山東省青島市膠南市市長助理) ;
2011年10月—2015年1月印江縣委常委、副縣長(分管政府常務工作)(其間:2013年3月—2014年2月掛職任江蘇省蘇州市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
2015年1月—貴州印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正縣長級,分管常務工作) ;
2015年7月,涉嫌嚴重違紀,羅曉燕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8月,羅曉燕被移送司法機關。(寇啟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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