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非遺”的保護和傳承,引導和探索“非遺”生產性保護的方式方法,激發“非遺”的內在活力,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黔東南州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4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文件精神,啟動“非遺”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的申報和評審工作。州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于2015年12月15日召開黔東南州第二批“非遺”項目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評審工作會,經州“非遺”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評審專家組實地考察與文本評審,在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基礎上,嚴格對照《黔東南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申報條件》和《黔東南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評審辦法》的選拔條件和標準,從全州12個縣市上報的54家生產性保護企業中選拔出了21家作為全州第二批“非遺”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已經公示無異議,將擇日舉行授牌認定。(余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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