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一個有詐騙前科的社會人員堂而皇之成了廳官的“表兄弟”,共謀貪污近720萬元,廳官一分沒拿到落得晚節不保。村官拿他當救星,花百萬“買平安”卻有去無回。廣東高院日前公布了男子周卓輝貪污、詐騙案終審判決書,因有余刑尚未執行,周卓輝被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7年6個月。
假能人遇上真領導
據了解,1994年,周卓輝曾因詐騙罪被廣州越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1999年被清遠中院予以假釋,假釋考驗期執行至2002年3月22日止。就在這期間,2001年,周卓輝又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廣州海珠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刑滿釋放之后幾年,2010年,周卓輝搖身一變成了老板。據他供述,他找中介公司幫他注冊了盈瑋潼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但他沒有實際出資,公司兩個掛名股東是他的兩任前妻,他則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操縱者。
2010年上半年,相關部門批準了省殘聯呈報的“廣東省殘疾人教育基地”項目。時任省殘聯副理事長的謝禧樂受省殘聯黨組委托負責該項目相關工作。在一次征地會議上,周卓輝第一次見到了謝禧樂。相識之后,周卓輝常常主動給謝禧樂打電話,“對征地事情說得頭頭是道”,周還聲稱與廣州市、白云區以及鎮、村的領導都很熟絡,給謝禧樂留下了“人脈廣,辦事能力較強”的印象。另一邊,周卓輝則向外人炫耀自己與沒有任何親屬關系的謝禧樂是“表兄弟”。
廳官錢未到手晚節不保
據法院查明,2011年初,省殘聯計劃在白云區鐘落潭鎮湴湖村征用405畝土地用于建設“廣東省殘疾人教育基地”。周卓輝與謝禧樂密謀,利用謝禧樂負責廣東省殘疾人教育基地項目籌建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征地過程中,通過虛大征地補償款的方式,與謝禧樂共同非法侵吞廣東省殘聯征地補償款共計人民幣719萬余元。拿到錢后,周卓輝曾數次找到已經是廣東省殘聯黨組成員,巡視員(副廳級)的謝禧樂,想要給他分錢,但謝禧樂都說“知道了,現在不用”,實際上,他是想“退休后在安全的時候再拿這些錢”。2014年,已過了退休年齡的謝禧樂并未如愿拿錢養老,等來的卻是組織的調查和法律的審判。經過深圳中院和廣東高院的審理,謝禧樂終審已獲刑12年。
村官花錢“買平安”有去無回
因涉及謝禧樂腐敗案,在謝禧樂被調查的同時,周卓輝也進入了辦案機關的視野。廣州市公安局在偵辦該案過程中,擴線發現周卓輝還涉嫌詐騙100萬元。
原來,早在2012年11月,因有人被紀檢部門調查,一名村支書朱某整日擔心自己收錢的事暴露,到處找人希望能擺平此事。“大能人”周卓輝于是又成了朱某的救命稻草。一次交談時,周卓輝聲稱能找到廳領導擺平此事,并稱已經搭好路子。
為此,朱某家屬借來100萬給周卓輝,請其打通關系。朱某的證言稱,2013年7月的一天,周卓輝聲稱已經安排好,讓他去找區紀委書記,沒想到“非但沒見到書記,反而被雙規調查直到被刑拘”。盡管周卓輝對此事予以否認,聲稱只是借錢,法院依據相關證據認定其構成詐騙罪。
廣州中院一審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因前罪尚有余刑,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7年6個月,并追繳其貪污、詐騙所得。廣東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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