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雷山縣轄區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著力破解轄區交通擁堵、出行難、停車難等問題,按照省、州、縣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工程方案要求,結合雷山縣城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實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圖像取證技術規范》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管理規定,經雷山縣人民政府批準,現將雷山縣轄區部分道路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路段和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電子監控抓拍向社會公布。以下將于2018年10月15日起啟用,并提醒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一、電子監控抓拍路段(含已公布)
1、雷山縣城區。新興大道、解放路、雷宇街、馬頸坳路、雷公山大道、朝陽路、富民路、永樂路、歡樂巷、中大街、小河路、響樓南北路、蚩尤大道及人行道。2、鄉鎮道路。丹江鎮羊排村(黎爐線216公里-220公里);大塘鎮街上(黎爐線200公里-203公里);大塘鎮桃江村(黎爐線181公里-182公里)、永樂鎮街上(黎爐線162公里-164公里);郎德鎮上郎德村(郎報線0公里-2公里)、郎德鎮下郎德村非遺一條街。
二、啟用時間
新增監控啟用時間:2018年10月15日00時00分。
三、電子監控抓拍范圍
電子監控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對已設置禁止停車標志的路段及人行道,按照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處罰;對不按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行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停車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對非法營運行為的,抓拍固定證據,由縣運管部門處理。
四、交通違法處罰方式
自抓拍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單位證明(單位車輛),到全國各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室接受處罰或登錄貴州交警APP軟件等相關軟件自助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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