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檳榔西施小花(化名)受陳姓老板邀請到摩鐵歡唱,以為是要和客戶談生意,沒想到遭老板與吳姓、曾姓友人輪流硬上。臺灣高等法院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將陳判處9年徒刑、曾男5年、吳男4年6月徒刑;在民事部分,法官還判3人連帶賠償180萬。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5年5月5日晚間以“和客戶談生意”為由,將小花邀約到汽車旅館狂歡,當天和3名友人一同載女方前往,未料一到現場,就逼迫對方喝下事前準備好的“加料可樂”,見小麗無意識癱軟后,一行人就將他拉到床上輪流性侵得逞。
檳榔西施隔天醒來后,發現自己沒穿衣服,氣得問陳,“到底有多少人侵害我”,結果對方聽完后大笑回復,“不多,只有3個而已”,隨后對方不管月事來,又再次將她壓制后硬上得逞。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后表示,被告利用女子識不清之機會,為圖一己性欲的滿足,竟然對被害人性交犯行,造成女方身體、心理上終生難以磨滅之恐懼與傷害,犯案情節惡劣,審酌案發后未取得被害人諒解,因此依犯乘機性交罪,判陳男9年徒刑、曾男5年、吳男4年6月徒刑;在民事部分,則判3人連帶賠償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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