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全市兩級法院近年來審判的部分精品案例,以案釋法。其中開發區法院審理的這起“黑診所非法行醫致男童死亡”的案例,讓人警醒。事件起因于:王玲帶著兒子張啟明到陳厚德家中看病,但陳厚德和妻子在沒給孩子做皮試的情況下就輸液治療。最終,孩子因急性藥物過敏性休克死亡。陳厚德夫婦二人則因非法行醫罪獲刑。
法院審理查明:陳厚德在2012年7月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2013年1月,陳厚德在家中加盟開設藥店,并辦理了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
2015年3月18日12時許,村民王玲帶著兒子張啟明到陳厚德家中請其看病,由陳厚德檢查聽診后,李翠翠直接為張啟明配藥,在未對張啟明進行頭孢曲松鈉皮試的情況下,李翠翠實施了靜脈注射輸液。
張啟明在輸液過程中出現藥物過敏反應,陳厚德、李翠翠立即進行搶救治療,他人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當日14:10張啟明由120急救車送入醫院搶救,當時張啟明意識喪失,無自主呼吸及心跳,雙瞳孔散大固定,心電圖呈直線,經搶救無效死亡,當日16:05醫院停止搶救。經警方物證鑒定所鑒定:張啟明符合急性藥物過敏性休克死亡。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陳厚德、李翠翠行醫的場所,就是他們自己家、個體藥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兩夫婦在家中非法行醫的時間從2014年持續到2015年3月事發。警方還發現,李翠翠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
案發后,張啟明的父母單獨提出民事訴訟。開庭之后,經雙方協商,陳厚德、李翠翠夫婦共賠償張啟明父母人民幣67萬元。
現代快報記者從法院了解到,經審理,判決被告人李翠翠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陳厚德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記者 李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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