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街知事App注意到,此人的刑期到2040年6月底止,到時他已經(jīng)是93歲高齡。
田學仁受審
出生于1947年3月田學仁是遼寧人,長期在吉林工作,曾任長春市委副書記、吉林市委書記、延邊自治州委書記,2001年1月晉升為吉林省委常委,3年后改任常務副省長。
2008年初,此人“去常”,出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2011年11月,中紀委發(fā)布消息稱,田學仁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diào)查。半年后,他被雙開。問題通報顯示,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收受禮金。
2013年11月,北京一中院對田學仁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法院審理后查明:1995年至2011年間,田學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取貸款、承攬業(yè)務、晉升職務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吉林天河藥業(yè)有限公司、時任長春市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緝私隊隊長的徐為民等10個單位或個人給予的錢款共計1919萬余元。
今年1月9日,秦城監(jiān)獄提出減刑建議,公安部監(jiān)所管理局審核同意后,報送北京高院審理。1月23日,北京高院立案并公示,2月6日下午,在秦城監(jiān)獄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之所以建議對田學仁減刑,秦城監(jiān)獄的理由是:他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規(guī),自覺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教育活動,按時完成勞動任務,曾獲監(jiān)獄獎勵。
最終,該院于6月29日作出裁定,將田學仁無期徒刑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22年(自2018年6月29日起至2040年6月28日止),剝奪政治權利改為十年。
長安街知事App發(fā)現(xiàn),如今田學仁已是71歲,按照刑期22年,排除減刑、假釋等因素算的話,其出獄時就將達到93歲高齡。
白恩培受審
需要提醒的是,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終身監(jiān)禁的規(guī)定:對貪污、受賄行為,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不得減刑、假釋。
換句話說,獲終身監(jiān)禁的腐敗分子必須在監(jiān)獄終身服刑,把牢底坐穿。此制度可以從法律層面,封堵官員的“贖身暗門”,避免個別官員利用減刑、假釋程序逃避刑罰。
截至目前,被判處終身監(jiān)禁的貪官已達4人,他們分別是云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黑龍江龍煤礦業(yè)物資供應分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于鐵義,以及天津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武長順,他們將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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