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龍門縣龍潭鎮新寮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羅炳輝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今年2月28日,在龍門縣人民法院,當法槌落下時,羅炳輝低下了頭,流下了悔恨的淚水,“都是貪欲惹的禍啊,最終我落了個鋃鐺入獄的下場。”
2016年,羅炳輝計劃在自家果園里建造一座房子供自己使用,為了減輕經濟負擔,他耍起了“小聰明”,將貪婪的目光瞄上農村低收入困難戶危房改造資金。隨后,他利用職務便利,“偷梁換柱”用本村五保戶羅滿晶的名義替自己申請了一個農村低收入困難戶危房改造指標。
沒多久,龍門縣住建部門批準了這一申請。2016年底,住建部門組織對全縣享受國家扶貧政策改造的危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這時,羅炳輝果園的房子按規定還沒有封頂,顯然是過不了驗收關的,這就意味著危房改造資金無法拿到手。怎么辦?情急之下,他竟想出另一個“偷梁換柱”的辦法。
一天,羅炳輝心急火燎地來到了本村村民羅天培家,請羅天培幫忙,希望用他新蓋的房屋頂替羅滿晶名下的改造房,接受上級驗收組的檢查。在征得羅天培同意后,他又找到了驗收組謊稱:“五保戶羅滿晶年邁體弱,已經神志不清,無法與人溝通,行動也不便,我是羅滿晶監護人,就由我替代他帶領你們到現場檢查吧。”
上級驗收組信以為真,沒有經過調查核實,就隨羅炳輝來到羅天培新蓋的房屋,看到羅滿晶“改造的新房”,驗收組人員非常滿意,現場拍照存檔,并撥付了3萬元危房改造金。
順利通過上級驗收,如愿拿到危房改造款,羅炳輝沾沾自喜,以為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神不知鬼不覺。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他最終還是逃不出人民群眾監督的眼睛。
2017年2月,龍門縣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羅炳輝“偷梁換柱”騙取國家扶貧資金的問題。
經查,羅炳輝在申請危房改造指標過程中,利用羅滿晶對村干部的信任,向羅滿晶索要了申報所需相關證件和銀行卡,全程瞞著羅滿晶一手包攬包辦,上級檢查驗收時又用羅天培的房子騙過檢查驗收組,最終,騙取危房改造金3萬元。
根據調查結果,去年11月8日,經龍門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羅炳輝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違法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時,龍門縣紀委還對多名在危房改造核查驗收中失職瀆職的工作人員進行組織處理,并將此案進行通報。(陳惜輝 賈雙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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