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的制定,是近年來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經驗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體現和制度保證,開啟了依法治欠的新階段。”張義全說。
1月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
條例著力保障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
工程建設領域一直是農民工欠薪問題的高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保障監察局局長王程介紹說,條例在以下幾個方面對工程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作出規定。
條例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要開設專項用于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銀行賬戶,建設單位從源頭上將人工費用從工程款剝離出來,撥付到專用賬戶。確保人工費優先撥付到位,防止人工費與材料費、管理費等資金混同或者被擠占。
同時,條例減少工資支付環節,要求推行分包企業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農民工工資,施工總承包單位通過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發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中。
條例還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并進行實名制的登記和管理,如實記錄施工項目實際進場人員、考勤情況。
“此外,在工程建設領域,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按照規定的繳存比例繳存工資保證金,發生欠薪時,經責令支付而拒不支付或者是無力支付的,由主管部門啟用工資保證金予以清償。為了減輕企業負擔,條例規定,保證金采取差異化的繳存方式,還可以通過金融機構保函來替代。”王程說。
實踐中,工程款通常按照工程節點撥付,與每月發放農民工工資存在“時間差”。對此,王程表示,條例作了兩項規定,一是實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由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二是建設單位需將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按時單獨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就是說人工費必須按照至少每月一次的方式撥付。這兩項制度設計,對保障工程建設領域的工資支付起到關鍵性作用。”王程說。
條例實施后依法治欠力度將加大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數據,2019年,各地查處欠薪違法案件數、涉及勞動者人數和金額,分別比2018年下降33.1%、50.8%和50.4%。
條例實施后,依法治欠的力度將會加大。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長王振江介紹說,條例對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撥付人工費用,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等違法行為,規定了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中的一些違法行為還規定了責令項目停工、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條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實行農民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與招用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通過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這些規定有助于解決發生拖欠工資之后證據不足的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法規司司長芮立新說。
通過信用體系根治欠薪也是條例的一大特色。王程說,將有兩種情形被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一是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二是因為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起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進入‘黑名單’后,將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這些違法單位和個人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諸多方面實施聯合懲戒。”王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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