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晚,唐河縣源潭鎮召開疫情防控工作會議,在鎮黨委書記曲向東提議下,經研究作出違規決定(未執行),要求外出務工人員在辦理健康證明時簽訂承諾書,承諾若被務工地勸返,回鄉后需接受集中隔離并每人繳納500元“隔離保證金”。2月15日,桐寨鋪鎮黨委書記郭坡未加分析研判,以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名義轉發源潭鎮相關規定,要求鎮內各村參照執行。桐寨鋪鎮黨委副書記薛唐宏未及時發現該錯誤決策,并進行提醒、制止。李營寨村盲目執行,在辦理健康證時向外出務工人員收取押金共計3000元,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2月28日,唐河縣紀委給予曲向東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郭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薛唐宏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桐寨鋪鎮李營寨村黨支部書記李書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桐寨鋪鎮分包李營寨村的鎮紀委副書記孟新國誡勉談話。違規收取的押金已全額退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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