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陳某申請執行楊某培、楊某祿父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執行法官曾多次通知2名被執行人及時履行義務,楊某培履行了2萬元后,已無財產可供執行;其子楊某祿以在外務工、該款系父親借款與其無關為由拒不到案,一直未有履行。
2020年10月,被執行人楊某培死亡,其子楊某祿認為案件就此了結,在案件執行過程中一直態度強硬、謊話連篇,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執行法官多次找到他,耐心釋法說理,講明借款的法律關系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但被執行人楊某祿仍然無動于衷,執行法官向其說明,拒不履行判決是會被司法拘留的,楊某祿當即叫囂道:“你們愛咋樣就咋樣,送我進去我就讓我老母親來你們法院,由你們養!”為了維護法律權威,有效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當機立斷,決定對其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并押送其前往岑鞏縣醫院做核酸檢查,檢查完畢后即送往拘留所關押。
楊某祿發現執行法官是動真格,如果要被司法拘留15天,過年就在拘留所里過了。于是一改強硬態度,表示愿意和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并立即打電話問親戚借錢,湊到4萬元來履行案款,并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按期償還余款。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執結。(劉堯宇 楊通慧)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