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鞏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了一起租賃合同糾紛,被執行人姚某迫于執行壓力當場繳納4萬元案款,并就應履行的余款與申請人羊橋鄉某村委會達成和解。村委會代表誠懇的說:“你們法院真是干了件大好事,這么多年,我們的錢總算有著落了,真的太感謝了!”
在申請人岑鞏縣羊橋鄉某村委會與被執行人貴州某農業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于2017年、2018年租賃申請人土地種植辣木子后,兩年未支付租賃費和管理費。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后,經核實,該公司系空殼公司,兩名股東黃某忠和姚某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出資,遂依法追加二人為案件被執行人,責令其在未足額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并依法扣劃被執行人黃某忠銀行存款12萬元。因被執行人姚某未能到案及時履行,村民們沒有及時領到租金,加上正值春節期間,容易造成群體性事件。
為了化解案件,承辦法官在處理完手中案件后,會同執行人員與司法警察前往銅仁市萬山區尋找被執行人姚某。在辦案法官找到姚某后,其不如實申報財產、也以找不到錢為由沒有履行,拒不配合執行。為了有效震懾被執行人,迫使其履行義務,辦案法官當即決定將其帶回法院,并依法實施司法拘留。當晚,執行法官輪流守候,帶姚某到醫院做核酸檢查、體檢等,在即將送進拘留所之際,姚某終于表示悔過,當場繳納了4萬元案款,并就余下應履行的款項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執結。(劉堯禹、楊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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