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黎平縣人民檢察院案管辦受理一起移送審查起訴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經審查起訴意見書發現, 2020年6月17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等4人到榕江縣某某鎮溪邊進行電魚,被民警抓獲,繳獲鯉魚、紅袍魚、藍刀魚、河蝦等水產品,犯罪嫌疑人在禁漁期實施非法捕撈行為,造成生態環境被破壞、社會影響較惡劣。案管辦審查后認為,案件線索可能侵害到公共利益,于是依法將案件線索移送給該院公益訴訟部門審查,目前該案已進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公告程序階段。
黎平縣人民檢察院案管部門積極延伸辦案職能,與本院民事行政公益訴訟部門密切配合,建立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形成開展公益訴訟合力,拓展公益訟訴案源渠道,努力推進公益訟訴工作深入開展。 (龍繼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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