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榕江縣公安局打擊專班組在州局領導和縣局領導的協同指揮下,對我縣前期開展偵察所涉及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開展集中清網行動,對榕江轄區內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情況進行分析研判,迅速鎖定了部分犯罪嫌疑人的行蹤軌跡,并于11月15日組織集中收網,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查獲涉案手機62部、銀行卡126張、電腦4臺。
經審訊,該8名犯罪嫌疑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中刑事拘留7人,1人因孕釋放交由社區管控。
(犯罪嫌疑人被抓)
榕江警方提醒: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銀行卡、支付賬戶和電話卡、相關通聯賬戶,經查實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的,有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請廣大群眾合法使用銀行卡、電話卡,已有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或單位銀行卡、電話卡的人員或單位機構,要及時到相關營業網點進行注銷賬戶,以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查獲的涉案銀行卡)
(查獲的涉案手機)
“斷卡”行動小知識
1.什么是“斷卡”行動?
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
2.“斷卡”行動斷的是哪些卡?
在手機卡方面,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同時還包括物聯網卡。
在銀行卡方面,既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賬戶及結算卡,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3.為什么實施“斷卡”行動?
“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來搞電信詐騙,還會用來搞網絡販毒、網絡賭博等犯罪,而這些錢大部分都是通過買賣的銀行卡、對公賬戶或者第三方支付賬戶走賬,難以追查和打擊。
4.“斷卡”行動開始,每個人應該做什么?
請身份證有遺失經歷、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群眾,一定要及時查詢,詳細了解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并及時處理。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