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12時左右,在黔東南州三穗縣工業園區一路口處,發生一起小車碰撞路中央隔離設施,造成車輛和隔離欄受損的交通事故。
民警通過調取監控視頻和詢問肇事駕駛員楊某得知,事發前,楊某駕駛一輛小型汽車準備開往園區停車場,行經事發路段時,低頭去撿掉到座位下方的手機,致使車輛失控,瞬間將路中央的隔離欄 “橫掃” 了一片。
楊某駕駛機動車未按照規范安全駕駛、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碰撞中央隔離設施肇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其違法過錯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之規定,楊某應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黔東南交警溫馨提示:當你將注意力分散在駕車以外的事物時,也就此埋下了安全隱患。某個動作只需要一兩秒,當車速達到60km/h,兩秒鐘就能行進幾十米,車速越快,越多不可控的事就會在這一瞬間發生。所以駕車必須全神貫注、不可分心,看手機、吃東西、吸煙等行為必須禁止,才能抑制此類危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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