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處級領導干部操辦結婚嫁娶邀請同事、同學、戰友原則上不超過100人,“隨份子”提倡個人月工資(含津貼)的5%左右,最高不得超過10%……河南省漯河市紀委監委近日下發的《關于規范全市縣處級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嫁喜慶事宜的規定(試行)通知》,在當地成為談論的熱點話題。
“該《通知》對操辦紅白事有了具體的規定,無論是操辦紅白事的人,還是參加紅白事的人,只要按照規定辦理,心理上就沒有了任何負擔。”21日,漯河市一位黨員干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黨員領導干部也是社會一份子,婚喪嫁娶并非不能辦,但到底紅線在哪里、怎么辦才不違紀?漯河市多位黨員干部表示,漯河市紀委監委下發的《通知》,從根本上解決了紅白事黨員干部能不能辦、怎么辦才不違紀的問題。
對紅白事的操辦,該《通知》給予了詳細的規定:上級領導干部操辦的婚喪喜慶活動,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能邀請下級參加。
為體現組織關懷和領導關心,上級領導干部可視情況以個人名義參加下級黨員干部操辦的婚喪喜慶活動,但是所贈禮金不得使用公款或在單位報銷。
辦婚禮具體可以邀請哪些人?《通知》規定,婚禮邀請人員除親屬外,其他邀請人員包括同事、同學、戰友(含均為公職人員的新郎、新娘及其雙方父母的同事、同學、戰友)等原則上總共不超過100人,并且邀請的同事僅限于縣處級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班子成員、縣級干部,學歷教育外的同學不得邀請,是管理服務對象或可能影響公權力正常行使的同學不得邀請,戰友范圍僅限于同年入伍、同一連隊。其他喜慶事宜要明顯低于婚禮操辦范圍和標準。
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簡辦喪事,一般不操辦事后答謝宴。“單位工會組織按規定可看望、慰問,單位班子成員可視情況參加。”
《通知》還對紅白事的“份子錢”進行了嚴格規定,除近親屬外,其他人員的婚禮喜慶禮金、奠儀金額提倡每次為個人月工資(含津貼)的5%左右,最高不得超過10%。
《通知》還要求,領導干部操辦婚禮喜慶事宜,實行事前報備和事后報告制,操辦葬禮事宜,實行事后書面報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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