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8號)從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將對現行的載貨汽車在貴陽市區的限行區域和限行時段進行調整,調整后規定將于2021年4月12日起實施。
據了解,此次調整主要放寬了限行區域、縮短了限行時段、實施差異化管理,為城市物流配送車輛提供了更多便利,進一步助力貴陽市復工復產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本次載貨汽車限行措施調整后,取消了重中型載貨汽車在南環高速內大部分區域(花溪核心老城區除外)的通行限制,更有利于花溪區的快速發展;取消了輕、微型載貨汽車在北二環、東二環的限行;新能源號牌輕、微型載貨汽車和多用途貨車僅限行一環及一環以內道路,限行區域顯著減少。
同時,減少了全天限行的路段和區域。重、中型載貨汽車除一環內和少數路段限行時間不變外,其他區域和路段均允許夜間通行;縮短輕、微型載貨汽車在一環內的限行時間,新能源號牌輕、微型載貨汽車和多用途貨車僅限行高峰時段。
具體措施通告如下:
一、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輕、微型專項作業車)
根據路網交通流量變化將不同類型的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輕、微型專項作業車)實施白天時段限行(7時至20時)或早、晚高峰限行(早高峰:7時至9時、晚高峰:17時至19時)。
確需在限行時段通行的涉及民生服務、物流配送、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的車輛可向我局申請通行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線路通行。
(一)懸掛藍色號牌的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輕、微型專項作業車)
1.每日7時至20時禁止通行一環及一環以內道路。
2.每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禁止通行中環路、西二環、觀山東路、北京西路(金陽南路口至棗山路口段)、黔靈山路、林城東路、金朱東路。
(二)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輕型、微型專項作業車)和多用途貨車
每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禁止通行一環及一環以內道路。
二、重、中型載貨汽車(含重、中型專項作業車)
根據路網交通流量變化將重、中型載貨汽車(含重、中型專項作業車)實施分區域、分類型、分時段限行。
確需在限行時段通行的涉及民生服務、城市重點工程建設、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的車輛可向我局申請通行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線路通行。
(一)每日7時至22時,禁止通行貴陽市繞城高速(G6002)以內道路(不含高速和一環及一環以內道路)和花溪區清溪路(溪北路口至明珠大道路口段)、甲秀南路(明珠大道路口至溪北路口段)、溪北路、明珠大道合圍而成的區域以及甲秀南路(天河潭大道口至溪北路口段)。
(二)每日0時至24時,禁止通行林城東路、人民大道、中華路、一環及一環以內道路。
(三)從事城市物流配送的重、中型封閉式貨車和廂式貨車每日0時至7時,準許通行一環及一環以內除人民大道、中華路以外的其他道路。
三、三輪汽車、低速貨車以及懸掛農機號牌的車輛
每日0時至24時,禁止通行中環路、一環及一環以內道路。
四、我局之前發布的與載貨汽車限行有關措施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限行措施遵照原通告執行。
五、本通告自2021年4月12日起實施。
注:
1.本通告所稱的載貨汽車是指車輛類型包含但不限于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等非載客汽車。
2.多用途貨車需同時符合以下主要技術特征:一是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核定乘坐人數不大于5人(含駕駛員);二是駕駛室高度不大于2.1米,貨廂欄板(貨箱)上端離地高度不大于1.5米;三是最大設計總質量不大于3500千克。
3.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輕、微型專項作業車)指車長小于6米且總質量小于4.5噸的非載客汽車;重、中型載貨汽車(含重、中型專項作業車)指車長大于(含等于)6米,或總質量大于4.5噸的非載客汽車。
4.一環路指北京路、寶山路、市南路、解放路、棗山路、浣紗路合圍而成的道路;中環路指中環路北段、中環路東段、中環路南段、中環路西段合圍而成的道路;中華路指中華南路、中華中路、中華北路;人民大道指人民大道南段、人民大道北段。
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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