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黔西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于規范城區停車秩序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范城區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解決因車輛亂停亂放造成的交通擁堵,妨礙行人正常通行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對城區范圍內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秩序進行規范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亂停亂放。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城區范圍內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含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三輪車等)應當按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在劃定的停車位上“按序、按位、按指向”規范停放,禁止亂停亂放。
二、禁止占道經營。對占用公共停車位、人行道、消防安全通道經營及在公共車位擺放障礙物強占車位的,予以暫扣有關物品或給予相關處罰。
三、自2021年9月20日起,對仍不按規定停放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將采取拖移措施,車主自行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后予以放行,期間不收取拖車費和停車費。
特此通告
黔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黔西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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