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遵紀守法,堅決遏制酒駕醉駕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現將3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鎮寧自治縣群眾工作服務中心(縣信訪投訴受理中心、信訪信息中心)主任唐濤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0年8月26日22時許,唐濤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被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血液酒精濃度60.1mg/100ml,被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給予罰款1000元。2021年9月,唐濤受到嚴重警告處分。
鎮寧自治縣雙龍山街道村鎮建設管理站工作員杜傲然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0年9月8日22時許,杜傲然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攜帶行駛證情況下,酒后駕駛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小型轎車,被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杜傲然血液酒精濃度為38.2mg/100ml,被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給予罰款1460元。2021年4月,杜傲然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
鎮寧自治縣丁旗街道三街社區黨支部黨員陶松松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1年5月20日1時許,陶松松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被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血液酒精濃度33.3mg/100ml,被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給予罰款1000元。2021年8月,陶松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理應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身體力行做示范。但從以上通報的3起典型問題來看,反映出少數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后心存僥幸、知法犯法,說到底是缺乏敬畏之心,視國法如無物,視他人生命如無物,害己害人,影響惡劣,最終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懲處。
全縣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汲取深刻教訓,充分認識酒駕醉駕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堅決摒棄僥幸心理,帶頭遵紀守法,安全文明駕車。全縣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規范日常行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慎獨、慎言、慎行。全縣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同時,要深挖細查酒駕醉駕案件背后隱藏的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接受吃請等“四風”問題,加大通報曝光力度,不斷釋放從嚴執紀、從嚴問責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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