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遵紀守法,堅決遏制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六盤水市鐘山區紀委區監委將4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鐘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工勤人員李俊學酒后駕駛問題。2020年10月6日19時許,李俊學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在鐘山區人民路六十四門口300米處,被公安交警部門查獲。經現場酒精檢測,酒精含量為2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李俊學被公安機關給予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7月,李俊學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鐘山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李培勝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問題。2020年9月13日21時許,李培勝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在鐘山區涼都大道麒麟路路口200米處,因操作不當,與另一行駛中的車輛發生碰撞,雙方車輛均受損。民警出勘現場,對李培勝進行呼氣酒精檢測,酒精含量為120mg/100ml。民警告知李培勝要抽血送檢,李培勝以去廁所為由離開現場。后李培勝于14日凌晨4時回到公安交警部門主動投案。鑒于李培勝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認罪認罰、初犯、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等情節,鐘山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李培勝不起訴。2021年4月,李培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低兩個崗位等級,降為十級管理崗。
鐘山區保華鎮雙橋居委普通黨員李印醉酒駕駛問題。2019年10月26日21時49分,李印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行至鐘山區碧云大道鐘山區第十五小學對面時,被公安交警部門查獲。后經血液檢測,李印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42.4mg/100ml。2019年12月,李印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500元。2021年6月,李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鐘山區德塢街道西寧村利民黨支部普通黨員唐正軍醉酒駕駛問題。2021年3月22日21時許,唐正軍酒后駕駛機動車行至鐘山區明湖花鳥市場路口時,與他人發生三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血液檢測,唐正軍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63.6mg/100ml。2021年6月,唐正軍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2021年8月,唐正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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