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楊某某從2014年起,陸續向岑鞏縣某合作社借款,截至2022年1月9日,本息共計733萬余元,因雙方當事人對還款期限和利息計算存在爭議,且雙方了解到訴前調解成功可以進行司法確認,不僅能省去一筆不少的訴訟費,還具有可強制執行力。于是向岑鞏縣矛調中心(訴前調解委員會)申請訴前調解,因該案涉及金額較大,爭議焦點也比較集中,經對借款材料分析并多次召開研判會,同時對當事雙方從情理、法理、政策三個層面,耐心細致地向當事人宣傳《民法典》法律知識,贏得了當事雙方的信任,使爭議雙方最終達成還款一致意見,當事人合法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縣矛調中心(訴前調委員會)按程序向岑鞏縣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該案的化解為雙方當事人節省訴訟費7萬余元。
該案的化解只是岑鞏縣人民法院開展訴源治理的一個縮影,岑鞏縣人民法院著力推進訴調對接機制建設,立志于“把非訴訟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解決法治普遍性要求適用規則“一刀切”的局限性,為當事人提供“零距離”“一站式”訴調對接服務,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將轄區絕大部分疑難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緩解了法院審判壓力,訴調對接取得了良好社會和法律效果。(吳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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