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2點40分,凱里經濟開發區交警大隊接群眾舉報:有一輛號牌為貴H的白色小車涉嫌套牌,現停放在公園一號蘭州拉面門口的停車位上。隨后,凱里經濟開發區交警立即趕往了舉報地點,在公園一號蘭州拉面門口的停車位上,交警發現了嫌疑車輛,該車前牌為“貴HN**36”,后牌為“貴H0**16”。再仔細一看,車前竟然懸掛兩副車牌,兩副車牌僅用膠圈捆在一起,交警立即用執法記錄儀取證,因車主未在現場,交警通過車窗預留號碼聯系到該車主。
車主告訴交警,該車已借給朋友并將其朋友姚先生的聯系方式告訴了交警,交警立即撥打了號碼并告知該姚先生立即來到現場配合交警調查。后通過車架號及公安網核查該車輛的信息,發現該車真實號牌為“貴H0**16”。
姚先生剛到現場時并未承認是其駕駛的這輛車,還叫來了一位朋友幫其頂包。交警在現場詢問時發現了諸多疑點。憑借著多年辦案經驗的積累,交警加大詢問力度,并現場告知姚先生及其朋友隱匿、隱瞞違法犯罪事實所需承擔的一系列法律責任。姚某最終交代,車牌是自己掛上去的。
當民警詢問姚先生為何要懸掛其他車輛號牌時,姚先生稱另外張車牌是自己的,這樣做是因為今日中午需要去某單位辦事,但是某單位有車輛識別系統,外車牌不能進入,為了進出方便,就把自己的車牌捆在朋友的車上,但是今天辦完事后卻忘了摘掉。
經過調查,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對姚先生“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作出扣留機動車、罰款35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對于姚先生的朋友想幫其頂包的行為交警現場已對其進行了警告和教育。
到頭來,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因為一時的小聰明,卻要為此付出代價,姚先生悔恨不已。
在此呼吁廣大群眾,請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違規違法行為,公安部門將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市民人身及財產安全。套用他人車輛號牌,不僅嚴重擾亂交通秩序,還會損害他人及公眾利益,增加交通肇事者逃逸的幾率。凱里經濟開發區交警在此希望廣大駕駛人能嚴于律己,不要抱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