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20年10月8日00時20分許,被告人楊某在三穗縣城夜市街某夜市店與被告人余某某及其妻子張某某因口角發生矛盾,楊某與余某某相互言語挑釁準備打架,后楊某被被告人楊某福勸離,隨后楊某打電話叫來被告人王某、王某城等人來到夜市店,并對余某某實施毆打,余某某則從隨身攜帶的包里掏出一把卡子刀刺向楊某等毆打他的人,造成余某某、楊某、王某、王某城、楊某福五人不同程度受傷,嚴重影響夜市街正常的社會秩序。后經鑒定:楊某福損傷程度為輕微傷,王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余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楊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王某城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王某城、王某、楊某福的行為構成了聚眾斗毆罪,被告人余某某的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告人楊某、余某某、王某城、楊某福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自愿認罪認罰;被告人王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根據五被告人的犯罪性質、事實、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分別對楊某、王某等5人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到十一個月不等的刑罰。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服判不上訴。
本案被告人大多數是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為了幫“好兄弟、好朋友”出頭,講所謂的“義氣”,一時沖動觸犯了法律,給家人、給自己以及社會都帶來了嚴重不良影響,實在令人痛心。法官在此提醒廣大青年:打架斗毆害人害己,切莫意氣用事,造成無法挽救之后果,悔恨終生。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