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先甫
不過,從2014年開始,小他23歲的妻子田女士多次提出離婚,甚至因此訴之法庭。3月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邱先甫處獲悉,今年1月28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二人離婚。
邱先甫表示,判決對財產分割不合理,他將擇機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案件回顧
相差23歲,妻子多次申請離婚
邱先甫生于1942年,田女士生于1964年。1988年3月14日,46歲的邱先甫與年僅23歲的田女士登記結婚,婚后二人生下一個女兒,目前在美國生活。據邱先甫介紹,他與田女士結婚時,經過自己的奮斗,身家已過千萬,而田女士則是他公司鋁材門市部的一名營業員。
邱先甫與田女士
邱先甫表示,結婚多年來,他和妻子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形影不離",包括每天他會開摩托車帶她上下班,"她有什么要求,我從來都是盡全力滿足。"但從2008年起,妻子田女士便與他分房居住。2014年,田女士甚至在邱先甫不知情的情況下向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后又撤回起訴。而就是從這一年起至2020年,妻子田女士曾3次起訴,要求與邱先甫離婚。
2019年5月10日,田女士起訴離婚,金牛區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田女士不服提出上訴,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0年5月11日,田女士再次起訴要求離婚,金牛區人民法院依舊判決不準離婚,田女士對該判決不服,提出上訴,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該案發回重審。
2022年1月28日,成都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田女士與邱先甫分居多年,并因生活、公司事務等發生多次矛盾,田女士提起三次離婚訴訟,足以證實雙方的夫妻感情已經實際破裂,且從庭審中也可以看出,雙方夫妻感情未得到修復,因此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同意離婚
但分走近50%財產,覺得"冤"
邱先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接到終審判決,"打開一看竟然是判決離婚,財產基本對半分割",他還沒看完判決書就暈了過去。雖然妻子提了多次離婚,但他都不想離,"想到那么大歲數了,說起都丟臉",但現在法院已經宣判,他也接受了這個事實。
邱先甫此前離開法庭的畫面資料圖
他認為,判決離婚中,法院對夫妻財產劃分不合理。當年他與田女士結婚時,就已擁有千萬財產,而妻子當時作為一個營業員,"一分錢沒有出,我的企業完全是我的婚前財產所建立起來的"。他認為,法院應該對他的婚前財產進行區分,而不是像這樣籠統地歸為夫妻共同財產,"一下被分走近一半財產"。
邱先甫稱,自己奮斗一生的財產被妻子分走近50%,他越想越覺得"冤","想不過去"。他將擇機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紅星新聞記者也就此次判決撥通了田女士的電話,在記者說明來意后,田女士掛斷了電話。而在此前多次開庭中,田女士也拒絕接受記者采訪。
此前報道:
身家十多億的富翁被訴離婚起因竟是"親子鑒定傷了妻子心"?
成都的邱先甫是一名80歲的民營企業家,在成都最繁華的商業街春熙路有一棟大樓,截至目前,該處房產價值數億元。除此之外,他還愛好收藏,家中有許多藏品,其中不乏齊白石、張大千等名家之作。邱先甫曾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他的資產有十多億。不過,兩年內,這位民營企業家先后收到57歲的妻子田女士提出的兩次離婚起訴。9月21日上午,這樁離婚案在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開庭。由于女方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紅星新聞記者未能進入庭審現場。
↑2020年9月21日,邱先甫離婚案在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邱先甫(中)與律師朱界平(右)走出法院
在庭外,記者聽到,在近兩小時的庭審中,庭內不時傳出激烈的爭論聲。開庭結束后,女方當事人田女士及另外兩名同行人員匆匆走出法庭,拒絕了記者的采訪。據邱先甫的代理律師朱界平介紹,法院采納了他們提出的認為該案較重大,申請由簡易程序改為普通程序審理的請求,將擇期開庭。屆時法院將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審理。
↑田女士走出法庭
隨后,邱先甫被人用輪椅推出法庭。他向記者表示,在庭上,妻子田女士最開始情緒很激動,"痛哭流涕",后來平靜了一些。
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已經80歲,從始至終都不愿和妻子離婚。去年妻子第一次提出離婚申請被法院駁回后,他還每月給妻子2萬元生活費,"這些轉賬記錄都有。"但在今年4月,妻子再次上訴離婚。
邱先甫表示,結婚30多年來,他和妻子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形影不離。"包括每天開摩托車帶她上、下班等,"她有什么要求,我從來都是盡全力滿足。"
對于妻子為何會提出離婚,此前,邱先甫表示他并不知情,但他心里還是隱約知道是由于多年前的一些事。直到昨日在法庭上,妻子起訴書中提到的內容,才印證了他的想法。"第一,就是說我去做親子鑒定,對她不信任。第二,她說我處理她和我弟弟的關系不恰當。"邱先甫表示,做親子鑒定是來源于一些流言蜚語。
↑邱先甫與妻子田女士曾經的合影
他說,在與田女士結婚前,他曾有過一段婚姻,但與前妻生活了7年都沒有兒女,而在跟田女士結婚后便有了兒女,"就有一種輿論說兒女不是我的。"
七八年前,他去做了親子鑒定,而結果也證實女兒確實是他們夫妻倆所生,"實際上也證明了她的清白,但她就因為這個事情對我誤會很深。"邱先甫說,他跟妻子解釋過,也道了歉。
另外一個處理家庭關系不當的問題發生在七八年前,當時妻子與邱先甫的弟弟發生爭吵,"她打了弟弟一耳光,我弟弟比她大19歲,我就叫她給我弟弟賠禮道歉,她就認為我處理不當。"邱先甫說,對于離婚,遠在美國開餐廳的女兒從中調解過無數次,"但沒有效果,她就完全失掉信心了,讓我們兩個自己處理。"
↑邱先甫在成都居住的房間
邱先甫說,他在成都崇州有一間私人博物館,曾表示將把博物館捐出,可能田女士也反對這一行為,"財產捐出去是指把博物館那一部分捐出去,固定資產不捐。"
他說,他不愿和妻子離婚,"我都80歲了,我希望這一生,在最后劃句號的時候,有一個家庭,而不是孤身一人。"
對于邱先甫的說法,紅星新聞記者22日上午來到田女士家采訪田女士,但數次敲門均無人回應,撥打她的電話也無人接聽。而因田女士的女兒仍身在美國,記者一時無法聯絡上。關于邱先甫離婚一案的進一步詳情,紅星新聞將繼續關注。
↑7月22日,邱先甫位于金牛區家中的藏品
↑邱先甫家中的藏品
身家超十億,成都80歲企業家離婚案一審判決:不準予離婚
成都的邱先甫先生是一名80歲民營企業家,在成都最繁華的商業街春熙路有一棟大樓,截至目前,該處房產價值數億元。除此之外,他曾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自己的資產有十多億。不過,兩年內,這位企業家先后收到57歲的妻子田女士提出的兩次離婚起訴。
剛剛,紅星新聞記者從邱先甫代理律師朱界平律師處獲悉,在邱先甫妻子田女士提出第二次離婚起訴的一審判決中,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判決邱先甫勝訴。金牛區人民法院認為,為維護婚姻家庭關系穩定,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民事權益,挽救雙方的婚姻家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之規定,判決不準予田女士與邱先甫離婚。
據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朱律師表示,對方很可能會上訴。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