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以下簡稱“金銀箔粉”)未依法批準作為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劑。《通知》要求各地針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初加工和收貯運等“三前”環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集中排查行動,圍繞糧油、茶葉、果蔬等重點農產品和產地初加工等重點場所,對是否存在添加金銀箔粉的情況進行全面摸底,確保做到全覆蓋。
在依法查處違法問題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添加金銀箔粉問題,要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主體切實整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此外,要與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密切協作,配合做好其他環節問題的查處工作。
各地要以本次排查為基礎,把檢查違法添加金銀箔粉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責任清單,加強日常巡查檢查。要充分發揮農技推廣部門、相關行業協會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作用,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加強自律。
業內人士表示,金銀箔粉既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食用金銀箔粉不僅沒有任何功效,還可能危害身體健康。在加強科普宣傳引導方面,《通知》要求要加強輿情監測,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以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炒作食用農產品的行為,堅決遏制“食金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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