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以下簡稱參保的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也可以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
據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著力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規定,結合貴州省實際,經貴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貴州將擴大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
其中,緩繳期限為:餐飲等5個特困行業和17個行業所屬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至2022年年底。17個行業所屬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至2023年5月底。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保的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至2022年年底。
參保單位申請緩繳時,需要具備以下條件:2022年1月至申請緩繳前出現虧損并作出虧損說明;參保單位承諾緩繳期滿按規定補繳緩繳的費款;2022年以來,新成立企業申請緩繳的相關條件,自企業成立之月起計算。
此次緩繳政策將在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進行,申請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每月按時足額將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繳納至社保費征收機構,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業務的,參保單位應為其補齊緩繳的費款。申請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款。
具體辦理流程可登錄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詳細了解,申請緩繳的參保單位可通過"貴州省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提出緩繳申請,也可到參保地政務服務中心人社或社保窗口提出緩繳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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