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有效化解轄區內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轄區和諧穩定,結合政法信訪系統大走訪工作,近日,
從江縣司法局宰便司法所在走訪過程中發現,加榜鄉某村兩名村民因一起林木糾紛,關系緊張,存在矛盾激化的風險。
工作人員了解到,2023年初,韋一發現韋二砍了韋一種在自家自留地中的的十棵杉樹苗木,糾紛所涉及的自留地位于韋二承包地邊界的田坎上方。韋二聲稱自己砍伐杉樹苗木是因為本村村規民約規定種植樹木應距離田地十米,韋一種植的杉樹緊靠自家田地,違反了村規民約。因此,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通過向村寨老人和村干部咨詢,厘清糾紛來龍去脈,決定按照《民法典》第十條規定,在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提出調處意見:韋一違反村規民約種植樹木,按村規民約處罰;韋二未經允許擅自砍伐他人樹苗,按苗木總價值的30%補償韋一損失,對此糾紛雙方當事人未提出異議。
在確定協議框架后,糾紛雙方對補償金額又發生爭議,并互不讓步。調解員敏銳地感覺到,糾紛涉及的金額不大,雙方互不相讓的背后可能存在賭氣的思想。為切實化解矛盾糾紛,做到案結事了,調解員變換調解思路,從糾紛當事人為同村同寨的關系入手,以拉家常的方式讓雙方宣泄不滿。經過調解員的疏導與勸解,雙方態度明顯緩和,打開心結。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韋二向韋一賠禮道歉,并補償損失250元。
司法行政工作人員通過政法大走訪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靠前解決,糾紛得以圓滿化解,牢牢守住矛盾糾紛化解的源頭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