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豪客現身珠寶店,不問價格不問行情,只管刷卡拿金走人,一次性購買幾十萬元的金飾……
這樣的神秘買金人,他們究竟是誰呢?
近日,
鎮遠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分別判處被告人謝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000元。
案情回顧
2022年9月14日,被告人謝某某、陳某某在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資金的情況下,仍按照他人要求,通過使用他人提供的銀行卡在珠寶店內刷卡購買黃金首飾的方式,將他人犯罪所得予以轉移,刷卡金額達78萬元。經查,二人用于購買黃金首飾的銀行卡在全國涉及四起電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達62.78萬元。
溫馨提醒
近年來,各種新型電信詐騙手段變得更加隱蔽,充滿迷惑性,不法分子為將非法資金“黑洗白”,企圖通過雇傭他人以購買黃金的方式轉移非法所得,但終究難逃法律制裁。希望廣大人民群眾擦亮雙眼,提高對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行為的識別和防范能力,警惕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金店經營人員如遇到顧客交易金額異常的應密切關注,及時報警,以免誤入電信網絡詐騙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