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假”“挪價”何時休?
為了拉動內需,1999年,我國出臺新的法定休假制度,通過挪用周末的形式形成國慶節、春節和“五一”三個各為七天的黃金周。經過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和專家意見,2007年12月1日,國務院正式頒布修訂后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取消“五一”黃金周,保留“十一”、春節黃金周,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個傳統節日,可通過挪借周末的方式,形成清明、端午、中秋、“五一”和元旦五個各為三天的小長假。
根據新浪網、搜狐網、騰訊網、鳳凰網、人民網、新華網六家網站的統計結果顯示,平均76.36%的網民不滿現行放假安排;而對于應不應該保留調借周末形成的7天長假,持正反意見的網友基本持平;54.95%認為沒必要調休周末形成3天小長假。
從網友的意見來看,八成人都不滿意拼假,認為把本就該休息的周末進行拆分組合,長假前后往往要付出“連上幾天班”的代價,反而太折騰。放假就放假,不要調休,趕上哪天休哪天,“休息不是休一把就完事的,而應是常態,細水長流式的常休,要比集中休假強。”
看看國外,人家不會為休假而“折騰”,比如法國的節假日一般被安排得緊鄰雙休日,如果與周末休息日間隔一天,人們大多會自然而然地休息,法國人將此稱之為“搭橋”,因為對法國人來講,周末放假天經地義,而公司人性化的處理方式,也大大提升了法國人對假期安排的滿意度。
在韓國,節日與周末“涇渭分明”,政府不會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來安排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