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媒體報道鹽價上漲之時,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金榮就指出,目前,在國內絕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鹽業公司既是食鹽和工業鹽的經營者,還身兼政府的鹽業監管職能,手中掌握著企業賴以生存的食鹽計劃生產指標。他認為,鹽業專營容易造成權力集中,資源壟斷容易形成不公平的高價。而且目前流通環節過多,同一地區銷售又被劃分為更小范圍的專營區,鹽業公司獲得超額利潤的空間極大。
而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余暉則提出,政企分開、完全市場化是鹽業體制改革的方向。余暉說,鹽業專營曾經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途徑,但現在占稅收比例已經微乎其微。食鹽生產加工并無太高技術要求,民營企業有能力生產安全合格的食鹽。政府應當從生產者逐漸向監管者的角色轉變,放開鹽業產銷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