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想了一下,也覺得事有蹊蹺。但礙于面子,他心平氣和地向對方提出新要求:抽獎所獲的手機我不滿意,看這樣行不,我補上400元錢,加上之前的800元,用于購買柜臺里標價1200元的手機,你們看如何?”楊先生對工作人員說,但營業廳中的工作人員稱,楊先生抽獎得的手機是 “活動機”,不能隨意的更換機型。如不拿走該手機,楊先生的800元也不給予退還。
“這是公司的規定”,營業廳中一男子說道。
“不退我錢,我馬上報警。”楊先生的女友翻臉了,說著,還拿出了手機撥打。營業員見狀,要求楊先生女友掛斷電話并立馬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