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7年糾紛 法院一朝化解
本港訊 (趙通禮 劉榮廷 吳如新)11月30日,在岑鞏縣法院法官的艱辛努力下,成功化解了一起兩兄弟7年合伙糾紛案,使兄弟倆恢復了往日的親情。
據介紹,石姓兩兄弟2003年開始合伙開辦一家鐵藝綜合制品廠。由于雙方系堂兄弟關系,基于相互信任,兩人一直沒有進行賬目清理。后來,兩人因賬目問題發生糾紛,訴至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經了解得知,雙方系因賬目不清發生爭執,以致于發展到“動粗”的地步,最終訴至法院斷過是非。
法官經審查案件認為,原、被告雙方系兄弟關系,且分歧的數額不大。為此,建議先請民間組織或懂法人士參與清算,如非要法院委托清算機構清算,需要花費巨額的清算經費,不但不能化解雙方的隔核,反而矛盾更加激化。
在雙方清算期間,案件承辦法官不時關切詢問清算結果,并從中做思想工作,不放過一個可能調解的機會。
時間一晃就過去了半個月,不但清算無結果,且雙方的分歧越來越大。為此,承辦法官再次組織雙方到法院調解。調解中,因雙方都擺出一副“不到黃河心不甘”,非要到公堂一搏高低的態勢,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經分析,法官意識到雙方打的是“斗氣官司”。考慮再三,法官決定由雙方委托清算機構進行清算。期間,法官又不間斷地與原、被告的代理律師進行磋商,努力尋求化解矛盾的途徑。
在反復對雙方進行思想疏導后,原、被告雙方一致認為,兄弟間不能再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計較,多次麻煩法官。最終,兄弟倆達成了和解協議:合伙期間購買的卷板機歸原告所有,原告補償被告6000元。
至此,一起兄弟7年合伙的糾紛案件,在法官的艱辛努力下,雙方最終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