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7年未生育,想領養時卻在計生辦意外發現
自己名下,多了一個21歲的兒子
當地計生辦否認有人把小孩掛靠在她名下,將到她老家核實情況
38歲的傅旭丹最近夠煩的,2007年12月,一次宮外孕,讓她失去了懷孕的能力,4年多過去了,為了能懷上孩子,她做過很多治療,去了很多醫院,然而總是不能如愿。
更無厘頭的事在后面。前幾天,她和丈夫打算領養孩子時,卻尷尬地發現,自己名下已經有了一個兒子,而且都21歲了。
不孕不育的婦女
領養孩子時查出有一個21歲的兒子
傅旭丹是金東區傅村鎮人,2006年,她嫁到了離家不遠的孝順鎮上下王村。
這是她的第二次婚姻,她的第一次婚姻持續時間很短,2003年結婚,次年就離婚了。
因為宮外孕,幾年的求醫逐漸打消了傅旭丹和丈夫生育的希望,然而作為生活在農村的普通夫婦,傳宗接代的想法使他們做不了“丁克一族”。
兩人打定主意,便來到了村子所在的孝順鎮鞋塘辦事處,向計生辦的工作人員詢問領養小孩需要的手續、證件等問題。
在這里,傅旭丹向工作人員詢問了一個困擾她6年的問題:“為什么村里的計生服務員每年都要讓我檢查透環?”
“透環”是女性避孕的一個檢查項目,針對在子宮腔內上避孕環的婦女。避孕環在X線下不透光,而“透環”就是用X線查看它的位置是否正常等。
避孕環一般都是給已婚并生育過的婦女上的,對像傅旭丹這樣沒有生育并不孕不育的人來說,計生服務員每年兩次的“善意提醒”讓她很受傷。
在計生辦的電腦里,傅旭丹查到了一個讓她意外的結果——她有一個1991年出生的兒子,并且在1997年離婚時,孩子判給了父親撫養。
這樣,每年透環檢查次次不落的事就能解釋了,但這讓傅旭丹一頭霧水:“1991年的時候我才17歲,哪來的兒子?”
有人把小孩掛靠在她名下?
計生辦從技術上否認了這種可能性
1、哪個環節出錯了?
在計生系統中,傅旭丹的“孩子”只有一個出生信息,姓名都沒有記載,在傅旭丹看來,這樣的烏龍事件只有兩種可能:“有人把小孩掛靠在我名下,自己就不違反計劃生育了;另外一種可能,就是登記員抄錯了。”
“把孩子掛靠在別人名下是不可能的。”金華市金東區鞋塘辦事處計生辦主任毛燕仙昨天說,計生系統中的信息登記是一個繁瑣并且環環相扣的過程,錯誤不會出現在錄入過程中。
“到我們這里記錄后,才可以拿準生證,夫妻結婚了就會來做記錄。”毛燕仙接著說,根據系統中的記錄,傅旭丹的信息輸入是2006年4月29日,那是傅旭丹第二次結婚的第10天,那時候的她生育能力也都正常,做登記、領準生證都是按照流程的。
核發準生證后,育齡婦女基本信息卡就會建起來,里面將跟蹤記錄育齡婦女結婚時間、懷孕時間,男女雙方初婚再婚信息,孩子出生時間等,這也就是錯誤信息出現的地方。
“我們登記的信息不是新婚夫婦說什么就是什么的,登記的內容主要是由新婚登記卡、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提供的,計生辦工作人員根據材料逐項登記,再核發一胎或二胎準生證。”
而這些材料中,只有新婚登記卡上會注明男方女方的生育情況。
6年前的計生系統錄入員嚴震宇在采訪中說,時隔多年,她已經記不清當時的情況了。而因為行政關系的變化,計生辦的工作人員也不知道當年的那些新婚登記卡保存在哪里。
根據毛燕仙的分析,錯誤的源頭指向新婚登記卡。
2、是否有人能通過掛靠孩子生育信息的方法躲避計劃生育?
“首先,就算有人用這樣的方式隱瞞自己的二胎,那個孩子也沒法上戶口,因為這需要準生證、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只有準生證,沒有其他證明,小孩就是個黑戶。”
毛燕仙說,另外,如果真有工作人員幫助作假,自己也保不住飯碗:“計生工作我做了20多年,從來沒碰到過這種情況。”
計生局到她老家進一步核實情況
領養小孩與是否生育無關
系統內信息出了問題,然而修改和錄入一樣并不容易。“我們要將完整的材料匯報給金東區計生局,他們認定后才能修改信息。”
雖然修改不易,但是這個工作已經開始了,“我們已經把情況匯報了,明天我還要去一次計生局。”毛燕仙說,計生局也派人到傅旭丹的老家傅村鎮了解情況,進一步核實她年輕時是否生育過,“如果信息核對正確,錯誤的內容馬上就能改。”
對傅旭丹來說還有一個好消息,她想要領養孩子的想法隨時都可以實現。金華第一社會福利院院長虞惠生告訴記者,夫婦是否生育對領養小孩沒有影響,也就是說,哪怕計生系統中的錯誤信息一時半會兒改不了,也不妨礙她領養小孩。(記者 張苗 實習生 沈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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