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沿海鄰國頻繁抓扣中國漁民。今年4月10日,菲律賓海軍企圖在南海黃巖島抓扣中國漁民,被中國海監船制止,引發中菲對抗一個多月。去年12月和10月,菲律賓兩次扣留中國漁民。
今年4月30日,韓國海警抓扣9名中國漁民,其中漁船船長和駕駛員被韓國海警拘捕。今年1月17日,13名中國漁船船員遭到韓國海警毆打,3名船員當場昏迷。比較大的一次沖突發生在去年12月12日,兩名韓國海警與中國漁民發生沖突,一名海警受傷,另一名在沖突中身亡。因為這次沖突事件,中國漁民程大偉被韓國法院判處30年監禁,并罰款2000萬韓元。
除了菲律賓和韓國,日本、帕勞、越南、印尼、馬來西亞等國也不時抓扣中國漁民。
高壓政策對待中國漁民激化矛盾
近年來中國與沿海鄰國頻發漁業糾紛,中國漁民多次被抓扣,它的背后,反映了沿海鄰國小題大做,對中國漁民采取高壓政策,以達到向中國發難的目的。
據統計,2008年被韓國扣押的400多艘中國漁船中,絕大多數是合法的,他們大部分都有韓國頒發的合法捕撈許可證。
據了解,一般漁民無法詳細了解和掌握復雜的海洋劃界、漁業協定和內容。剛開始中韓沒有進行漁業區劃線時,漁民們都知道那是公海,中國漁船可以進,韓國漁船可以進,日本漁船同樣可以進,漁民們習慣將其作為傳統漁場涉足。劃線后一開始也不太有國界的概念,大海不同陸地,當時的船也沒有現在那么先進,能夠從導航上看出界標來。
這一點可以從韓國海警處罰中國漁民的理由上得到印證。韓國海警處罰中國漁民的理由多為:無證進入、越界捕撈、進入不通報、通報后提前進入、拖網囊網網目不符合規定、不填寫撈漁日志或者填寫不規范。
漁業糾紛更大的責任或許在于沿海鄰國對中國漁民采取高壓政策,對越界捕魚的強制措施在不斷升級。中國周邊沿海鄰國近年來不約而同地對中國漁船加強海上執法力量的建設、加大所謂執法力度。
過去韓國管理比較松,一般發現越界捕撈漁船,就先警告,然后驅逐,后來漸漸嚴格起來,把船拖回韓國后,就要罰款,一開始罰得少,但是近幾年來,罰款越來越重,50噸以上漁船要罰款5000萬韓元,這足以讓一個漁民傾家蕩產。
據韓國海洋警察廳公布的資料顯示,從2004年到2007年4年間,韓國海警共計扣留2037艘中國漁船。此期間被捕的中國船員達20896人,僅保釋金就交了213.55億韓元(1元人民幣約合180韓元)。因此一旦被韓國海警追查時,中國漁民都會激烈反抗,從而發生嚴重沖突,如果這時韓國海警再采取強硬措施,矛盾會更加激化。
東亞國家很多都是傳統漁業大國,發生海上漁業糾紛其實很正常,各國只需按法律行事就可以解決問題。但韓國海警對中國漁民執法太過強硬,過于冷漠,韓國海洋廳甚至允許海警對中國漁民使用槍支,還配備了高壓噴射器,遠距離音波控制器,電子沖擊槍等武器。韓國海警經常帶槍盤查,這樣一來漁業糾紛更為激化,不少時候韓國海警違法辦事,使漁業糾紛規模越來越大,甚至發生暴力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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