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頭大汗仍未找齊證據
法官很有耐心
法官要求鄭金龍舉證時,首先要求他提交證據目錄。他卻在桌上一堆材料中,找了十多分鐘。盡管法庭有空調,他卻滿頭是汗。證據目錄終于找到了,標明共有100多種證據。法院要求鄭金龍一一找出來,交給被告方質證。
從10點20分開始,鄭金龍翻來覆去地找證據,他邊找邊哭。法官發現實在一時難以找全,只得休庭,讓他有時間找全,再繼續開庭。記者看到,鄭一頁頁地翻著,邊找邊拍頭。每找到一份證據后再找另一份證據,他又得把桌上的材料翻一遍。桌上越翻越亂。一名陪審員看不過去,走下審判席,告訴他如何編號如何找,還提醒把“亂七八糟,毫不相干”的東西放在一邊。
到了11時40分,證據還只找到幾份。審判員與原告和被告協商后,宣布擇日重新開庭,再次提醒鄭金龍把證據找齊。同時,還提醒下次開庭時,一定要找一個懂法律的人幫他。
“一條命不如一頭牛?”
王桂榮是鄭剛的舅媽,也出現在旁聽席上。她不停地嘆息道,這么優秀的人就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她說,鄭剛身高1米78,重約80多公斤,人高馬大,又是在讀博士,“學校多次動員他去捐精”。2011年正月初四,鄭剛還到她家拜年,沒想到幾天后就死了。
鄭剛妻子吳某也在華中科技大學讀博士,兩人沒有生育兒女。
“鄭剛出事后,校方與鄭妻談了4個小時,然后讓鄭剛的父親簽字同意火化。在吳某同意火化后,校方稱如果鄭父不簽字同樣可以火化。無奈,鄭父只得簽字同意火化。”王桂榮說。這一說法得到鄭金龍的證實。
蓋有“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和“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生殖醫學中心”公章的協議書,是校方與鄭剛父母及鄭妻吳某簽的,日期是鄭剛死亡的第二天。
協議書稱,“鄭剛系自愿捐精,在取精室意外發生猝死”,校方“出于人道主義”支付各種費用8.8萬元,同時減免吳某在讀研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2萬元。
王桂榮說,協議第五條還約定校方考慮解決吳某的工作問題。
鄭金龍說,農村一頭黃牛也要賣個10萬。一個博士命只值8.8萬元?還不如一頭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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