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馬某是廣西某著名醫院的副教授,如今,他卻深陷囹圄,因為用“精液”做藥引,給病患治病,被法院一審認定為強奸。判決后,馬某不服,上訴至南寧市中級法院。今年9月,該案二審。
事件回放 副教授用偏方治療被控強奸
今年48歲的馬某是廣西某醫院副教授,平時好鉆研經脈按摩與中醫推拿,對中醫偏方尤其著迷。
2009年國慶前后,馬某找到廣西某大學副教授張科(化名),想與其合作申報課題。馬某的偏方是在滅活滅菌人體精液后,配上西藥,對人體的會陰穴進行按摩治病。二人計劃向相關部門申請課題。但課題尚未申報,馬某就出事了。
2010年8月,馬某的老鄉趙某找到他,聲稱女友小琳(化名)經常肚子疼,請他幫忙看看。之后,馬某幫小琳治療了幾次。同年8月25日下午5時30分,小琳再次來到診室治療。在治療床上,馬某用棉簽在其會陰部擦藥膏,用手按摩其腹部。診療過后,小琳懷疑馬某對她進行了性侵,遂向公安機關報案。經檢測,在小琳的陰道分泌物內混有馬某的精斑、混合物。
對此,馬某供述時稱,早在2003年,他就開始嘗試用精液、紅霉素、醋酸地塞米松、生理鹽水等配置偏方,免費為朋友和同事治療婦科病。
法院一審 認定強奸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2010年9月11日,青秀區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小琳男友則不斷申訴,他認為馬某用精液做藥引的說法很荒唐。2011年3月18日,馬某再次被捕,青秀區檢察院指控他犯“強制猥褻婦女罪”。今年7月23日,青秀區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馬某構成強奸罪,處有期徒刑四年。
馬某不服,上訴至市中級法院。今年9月,該案二審開庭審理。法庭上,馬某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其律師指出,明知小琳患可感染的婦科病,正常男人不可能與其發生關系,況且馬某是醫生;診所的保健床支架呈“內八字”形狀,有警方的原始證據,人無法進入患者兩腿之間,只能在一側操作,不具有發生性行為的條件。
馬某律師還認為,若在辦案之初,警方能對分泌物中的精子做定量分析檢測,如果精子檢測出已經死亡,那么就可認定是已經滅活滅菌的藥引,馬某即是清白;如果精子被檢測出是活的,那么可說明兩人之間有性關系。如今,并未做該定量分析檢測,也不能排除精液是由藥引而帶入的可能性,根據疑罪從無、罪刑法定的原則,馬某應為無罪。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的審理之中,二審法院尚未作出判決。
各方爭議 精液入藥有說神奇有批荒唐
就在馬某被指控后,有曾經接受過其治療的女性站出來為他作證,肯定了精液入藥的“療效”,南寧市民小紅(化名)就是其中一個。因為工作關系,小紅很早便與馬某相識,2007年,她坐摩托車摔傷膝蓋,因為擔心傷口會留疤,馬某給她配了點藥,說是用精液與藥物一起配的。小紅看藥并沒有惡心和不對勁的地方,就按照方法擦拭,竟然沒有留下疤痕。
2010年10月,小紅因前庭大腺囊腫,再次找到馬某。馬某將一玻璃管的藥交給她,說里面有分泌物精液成分,但已經經過制劑處理,像以前一樣用完后放冰箱,白天晚上堅持擦。如今,她的腫塊已縮至米粒大小。在小紅看來,馬某對藥方保守、保密,生怕人學會。
雖然有人挺身作證,但網上仍有不少網友認為,精液用來做藥引是非常荒唐的事。還有一些醫務工作者則認為,偏方的藥引和中醫一樣神秘,有時確實能取得一定的治療效果,但要講究服藥的時間和方法。(梁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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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引
引藥歸經的俗稱,指某些藥物能引導其他藥物的藥力到達病變部位或某一經脈,起“向導”的作用。
藥引作用
“藥引”又叫“引藥”,猶如導游,將諸藥引向一定的經絡臟腑,進行針對性治療。它們不僅與湯劑配伍,更廣泛地和成藥相配伍應用。宋《太平惠民和劑局方》所載788種中成藥中,幾乎每一種都記述了應配伍引藥的內容和服用方法。可見古代醫家對藥引的重視。若在服用成藥時辨證地選用“藥引”,可達到引藥歸經,增強療效,矯味矯臭和減少毒副作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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