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介紹,張大偉隨身攜帶有幾張銀行卡,內(nèi)有存款共計百萬。張某擔心在國內(nèi)取款容易暴露行蹤,提前備好護照,隨時去國外取款。張某要求家屬分別在170張銀行卡內(nèi)存錢,也是為了降低風險,順利拿到贖金。
警方事后向張大偉了解到,從被綁架那刻起,他大約知道綁匪的身份,但為保安全,一直默不作聲配合綁匪。秘密囚禁室有幾道鐵門,沒有窗戶,僅有一排風扇。盡管被注射安眠藥物,張大偉仍用床墊中的鐵絲試圖從排風扇挖洞逃生。由于不了解外部情況,為免驚擾綁匪,他一直不敢呼救,還咬破手指準備寫血書求救。
目前,嫌犯張某、張某、廖某已被刑拘,調(diào)查仍在繼續(xù)。
綁匪供述
每人五千 網(wǎng)上雇來八同伙
嫌犯張某,32歲,廣東梅州人。昨日在公明派出所內(nèi),張某對南都記者稱,自己畢業(yè)于北京某著名高校,2007年來到光明新區(qū)從事手機生意,生意紅火時一度有3000萬資產(chǎn)。近年來因為生意不景氣欠下500萬元的債務,他與受害人張大偉是同鄉(xiāng)關系。雖然二人并不熟悉,但張某知道張大偉身價不菲,有料可挖。
張某稱,從10月份開始,他便精心謀劃綁架勒索張大偉。張某首先在張大偉公司附近租了一間房,蹲點觀察張大偉的生活作息時間規(guī)律。確認其每天下班從辦公室到取車處的路段,是實施綁架的最佳時機。隨后,張謀通過網(wǎng)上認識一名女網(wǎng)友,以戀愛名義騙取對方信任,讓對方從北京購得數(shù)張電話卡郵寄來深,作為綁架后聯(lián)系張大偉的手機號碼。
因為沒有人手,張某先是找到同村村民張某、廖某,以“張大偉欠我?guī)装偃f,我要把他綁了好要錢”為名,并以事后可以分幾十萬誘惑二人入伙。為了確保綁架能順利得手,張某還在網(wǎng)上以招聘“保鏢”為由發(fā)招聘啟事,以每人8000元工資和5000元獎金雇傭8名男子。而在幾人見面時,張某仍以二人存在債務糾紛為名,要求8名男子實施綁架行為。另一方面,張某在東莞企石鎮(zhèn)租下一個車庫,并將車庫改建加設鐵門等改造成監(jiān)倉,作為綁架張大偉后的秘密囚禁地點。張某同時買來手銬、保安制服等物品,準備作案時掩人耳目。
人手、通訊工具、車輛、路線安排等等準備好后,12月26日下午6點左右,張某等共11名男子,駕駛?cè)v小車,按照既定計劃,順利將剛從公司走出準備取車的張大偉綁架。張某稱,得手后他以每人5000元的酬金遣散網(wǎng)上雇傭來的八名男子,與張某、廖某一起,將張大偉帶到秘密囚禁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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