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民吳偉春因在鑰匙鏈上隨身攜帶一把小水果刀,被鄭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行政拘留3日。對此,吳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我的小水果刀是從正規(guī)合法超市購買的,怎么突然成了管制刀具,并因此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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