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消息,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特區政府計劃在中環海濱重建解放軍軍用碼頭,發展局發言人21日在會見傳媒時強調,重建計劃是根據1994年簽訂的《中英軍事用地協議》,是一個歷史事實,特區政府有責任為駐軍提供一個軍用碼頭,雙方不會簽署任何撥地條款,駐軍有權根據《駐軍法》管理該處軍事用地。
港府計劃將中環解放軍營對出預留的150米海旁,劃為解放軍軍事碼頭,并把一幅面積約0.3公頃的土地,由休憩用地修改為軍事用地,興建4座1層高的建筑物,包括辦公室、消防泵房及供電設施等。香港立法會將于下星期討論中區軍用碼頭的規劃。
香港發展局發言人21日在會見傳媒時強調,中英兩國政府在1994年簽訂的《中英防衛用地協議》中,特區政府有責任為駐軍提供一個軍用碼頭,并列明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藍圖中,特區政府須于韋爾斯親王軍營附近預留150米的最后永久海旁,供1997年后興建軍事碼頭之用,而根據《駐軍法》,建成后的軍事碼頭授權予駐軍管理。
他說,碼頭位置亦早于2000年已獲核準,及后經過多次討論,并于2002年向立法會提交中區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撥款申請文件,當時并已獲立法會的審閱及批準。解放軍亦已承諾,碼頭在毋須作如軍事訓練、軍事演習及軍用設施維修等軍事用途時,會開放碼頭予公眾作休憩之用。
發言人稱,涉及地帶屬于軍事用地,解放軍有權管理該地方,并強調解放軍一向軍紀嚴明,一直以來與香港市民相處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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